盘点驾校那些潜规则
交通部门提醒遇到这些问题及时举报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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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支倩倩 通讯员 万菲) 日前,青岛一位市民遭遇驾校潜规则,未考“科目三”已花上万。驾校强迫学员购买矿泉水、举办谢师酒、故意卡学员……章丘市交通运输局整理行业间存在的“潜规则”,公开个别教练员可能使用的“忽悠术”,以提高广大学员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招术一:千方百计,明启暗示向学员索要钱财。 
  方式:1.声称为学员考试合格托关系收取学员“打点费”。2.以“过生日”、“搬家”、“办喜宴”等为由收取学员礼金。3.让学员分摊“油钱”、“维修”及购买其它物品费用。 
  招术二:以车谋私,“卡”学员,达到收“礼”目的。
  方式:1.以早上车、早考试为由收取学员礼品。2.以让学员多练车为由“卡”学员,收取学员礼品。3.以考试名额有限为由“卡”学员,收取学员礼品。4.学员不送礼,教练不认真教。 
  招术三:以种种理由达到让学员请客目的。
  方式:1.刚上车喝“开工酒”、“认识酒”。2.考完一个科目后趁学员兴奋喝“庆功酒”、“祝贺酒”。3.平时联络学员喝“经验交流酒”、“感情加深酒”。4.毕业喝“完工酒”、“谢师酒”。5.以“早考试、多练练”让学员请喝“帮忙酒”。
  招术四:不一视同仁对待学员,讽刺讥笑甚至打骂学员,以掩饰自己的“低能”行为。 
  方式:1.说自己跟某领导有关系,蒙骗学员及同事。2.说自己车上学员是某某关系必须照顾,蒙骗学员。3.讽刺讥笑学员“笨”,掩盖自己教学方式的缺陷。4.对待学员“有近”、“有远”,冷落学员,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5.夸夸其谈、自以为是,吹嘘学员,诋毁同事,掩饰自己“心虚低能”。
  针对上述不正当行为,章丘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正确选择驾校,明明白白学车,大胆抵制一切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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