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2元工资拖欠近二十年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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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程凌润) 记者从钢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莱芜市民刘某退休之后跟随包工头高某工作,他有3822元的工资高某一直没有支付。期间,刘某不幸离开人世,他的妻子袁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把高某告上法庭。最终,袁某替丈夫打赢了官司,并要来了拖欠将近20年的欠款。
  1994年至1996年,刘某退休之后,跟随高某在莱芜市钢城区某建筑公司打工。在此期间,刘某应得的劳动报酬中有3822元未付,高某1998年5月18日给刘某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1994年未付工资862元,1995年未付工资1600元,1996年未付工资1360元。
  据了解,刘某于2008年2月病故,他的两个儿子主动放弃了对父亲所欠劳务费的继承,3822元的劳务费由刘先生的妻子袁某继承。多年来,袁某屡次找高某催要欠款,高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诿。2012年5月,袁某把高某告上法庭,高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
  由于高某拖欠刘某的工资数额明确,证据充分,2012年5月30日,钢城区法院判处高某在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袁某3822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袁某始终没能拿到欠款。
  2013年,75岁的袁某因生活困难选择起诉并申请执行。钢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毕研雷接到该案之后,冻结高某的存款迫使其全部履行了义务,仅用十天的时间,袁某就拿到了拖欠了将近20多年的工资。2014年2月10日,袁某写了一封感谢信,用百姓朴实的文字表达了她对法院和执行人员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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