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重40吨的车竟超限三倍多
汶上一车主擅自改装车辆,严重超限,将面临4万元罚款
2014年05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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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30日讯(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徐勇) 4月27日,一辆汶上籍的货车,为多装货物,竟擅自加高货厢栏板。最终该车在运输过程中被执法人员查获。记者了解到,针对擅自改装经营性运输车辆的行为,近期济宁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  
  27日,在省道252汶上县南旺镇附近,一辆汶上籍的4轴翻斗车拉着沙子由北向南行驶。汶上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看到,沙子已超过了货厢,且该货车从外表上看明显经过改装。“这类车正常的货厢在80公分左右,而这辆车加高了近1米。”一位执法人员说。  
  该执法人员介绍,很多货车为了多拉货物,就擅自改装。他们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有些甚至还拆除了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这辆汶上籍的货车就属于严重改装。“经过称重,这辆车的车货总重为120.8吨,而根据要求,车货总重不能超过40吨,超限202%,属于严重超限。”该执法人员说。  
  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该货车驾驶员卸载货物直至达标,并做好超限记录,然后还必须将车辆恢复原状,而且还要接受处罚。该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将对该车主的超限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此外,由于擅自改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还将对车主处以1万元的罚款。也就是说,该车主将面临4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为依法打击擅自改装营业性运输车辆行为,济宁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期间主要整治擅自改变已获得 《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  
  “这次专项行动对使用改装车辆从事货运经营的将从重处罚,对确认的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或组织现场拆解,所需费用由车主负担。”济宁交通运输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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