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正规4S店修车,物业不答应
2014年05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尹海涛) 4月30日,本报C09版报道了轿车遭十多个垃圾箱“围攻”的事儿,物业答应负责维修费用,但车主张先生要求去正规4S店维修时却遭到拒绝,物业认为这样费用太高,无法接受。
  4月30日,车主张先生和物业商量赔偿问题。张先生提出两个方案:一是要求物业一次性赔偿5000元;二是车必须去正规4S店维修,维修费用由物业承担,并要求物业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误工费2000元。
  “车身一处出现凹陷,三面车身都有不同程度划痕,要想恢复原样,必须对整个车身重新刷漆,我要求去4S店维修,合情合理。”张先生说,物业虽然说负责,但是不答应去4S店维修,物业想自己找维修公司来修。
  烟台曙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吕经理称,公司的办法是车主将车交给公司维修,公司保证恢复原样,对于车主提出的要求,公司认为费用太高,无法承担,实在不行只能走法律途径。
  “车遭破坏,归根结底是物业私自划停车位引起的,物业肯定免不了责任。”张先生说,他已经报警,“我现在正在找证人和目击者。”
  “物业不私自设立停车位收费,也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一位业主说,有些业主买了停车位,别人停在自家车位上肯定不高兴。
  吕经理告诉记者,当时划停车位已经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允许,但是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签字同意。然而,遭到业主委员会拒绝后,烟台曙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是在小区规划了停车位,并设立车位锁收费。
  “因为业主反对,政府主管部门也制止,我们已经取消了停车位收费。”吕经理称,现在业主可以随便在停车位上停车。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