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反邪教公益广告作品启事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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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毒瘤。为发挥公益广告形象生动、覆盖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范邪教侵害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反邪教的氛围,山东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山东省反邪教协会面向社会开展征集反邪教公益广告作品活动。启事如下:
  一、作品主题
  本次活动以“拒绝邪教在行动”为主题,所征集作品应紧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深刻揭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丑恶行径和反动本质,宣传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思想理念,倡导反对邪教、从我做起的良好行为。
  二、作品类型
  1、视频类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动漫短片,适用于电视、网络、LED屏幕等播出,AVI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长度规格为5秒、10秒、20秒、30秒、45秒。
  2、平面类作品。包括平面设计、图画、摄影、广告词等,适用于制作成招贴画、海报或刊登在报纸、杂志上,尺寸大小为A2纸张,画面横竖方向不限。电子版作品应以JPG或Tif格式提供,分辨率不低于500dpi。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切入自然、富有创意,语言规范、制作精美,艺术性和感染力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相应权利。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3、应征作品需填写作品登记表(请于山东省反邪教协会“正气网”网站和“凯风网”山东频道< shandong.kaiwind.com>下载),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提交组委会。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提交方式:
  (1)邮寄提交。地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反邪教公益广告”征集组委会。邮编:250001。
  (2)网络提交。电子邮箱:skxfxb@vip.163.com
  四、作品使用
  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提交作品进行评选。确定采用的,将发给采用证书,并按照有关标准给予作者一定报酬。凡所采用作品,主办单位拥有进行非商业性再创作和用于公益宣传的权利。本次活动恕不退稿。
  欢迎省内外广告公司、广告设计人员和社会各界广告爱好者踊跃参与。
  咨询电话:0531—82073255。
 “反邪教公益广告”征集组委会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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