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改造须业主同意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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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来到了福山区房管局物业科,该科刘科长介绍,该小区物业公司私自动用共用绿地属于侵犯业主共有财产的行为,之前业主反映后,我们介入后,物业公司答应停止改造,这次怎么又开始了绿地改造?
  刘科长表示,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只是代为管理,如果需要改造,需要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已经将绿地改造成停车场的,如果经调查、且广大业主同意改造的话,可以保留停车位,否则,须按照业主的意愿,物业公司要将绿地恢复原状。
本报记者 王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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