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副局长诈骗30余万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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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5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杨云丹)冒充“某传媒局副局长”,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以各种理由诈骗受害人钱财……自2013年12月份以来,洛城街道孙某先后骗取杨先生30余万元。5月4日,记者获悉,孙某最终被寿光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孙某今年43岁,2010年五六月份,他在寿光市区一家彩票站买彩票时,认识了受害人杨先生。孙某对杨先生宣称自己在某传媒局上班,是该局的部门负责人。从那以后,孙某和杨先生就成了朋友,逢年过节还相互走动。“受害人杨先生认为孙某戴着一副眼镜,言行举止文绉绉,很有领导干部的样儿,而且他们聚在一起时,孙某经常和他人打电话谈一些业务方面的事情。因此,不管是彩票站的店主还是杨先生,他们对孙某在某传媒局工作一事深信不疑。”寿光市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长安说道。
  2013年12月份,孙某以亲戚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杨先生借5万元钱,但由于手头同样不太宽裕,杨先生只借给了孙某5000元现金。2014年2月份,孙某告诉杨先生自己升任了“副局长”,打算一起和杨先生合伙做烟草生意,在杨先生同意后,孙某就以进货缺少资金为由不断地让杨先生给他汇款。从2014年2月份开始至2014年3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杨先生总共给了孙某18万元。此时,孙某主动联系到杨先生要写一张借条,并表示烟款到了立刻就还钱。
  2014年3月7日,孙某再次找到杨先生,称自己“有关系”,只要投资参与竞标就可以承揽往某学校的送水业务,希望杨先生参与。杨先生对此事深信不疑,先后给了孙某8000多元参加竞标。后来孙某又告诉杨先生往学校送水的业务已经拿到手,但需要付15万元定金,杨先生再次给了孙某15万元。
  3月下旬,杨先生急需资金,便联系孙某询问烟草生意以及学校送水业务的事,并让孙某还他一部分钱,不料孙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当时我就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了。”杨先生经过多方了解,发现孙某并非是某传媒局的副局长,“某传媒局”这一单位也根本不存在。
  5月4日,记者寿光市公安局获悉,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联合站前派出所通过信息研判、线索摸排等手段,于4月15日在淄博市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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