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局推选“四德公民”传递社会正能量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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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5日讯(通讯员 李曼 见习记者 赵颖鑫) 近日,邹平县公路局在全局内推荐评选“四德公民”,倡导爱诚孝仁,传递社会正能量。
  邹平县公路局将这次荐选“四德公民”的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在宣传栏张贴、在教育实践研讨会上宣讲、传阅他们的感人事迹和美好品质,给全体职工树立榜样。
  “好母亲”刘魁芳、“好媳妇”夏秀兰、“好儿女”赵先锋、“优秀筑路工”钱峰、“老有所为”仲晶、“拾金不昧”孙精跃……这些榜样深深地鼓励着全体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并把这些美好品质真正的贯穿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之中,贯穿于自己每天的工作生活之中,让社会正能量真正的得到传递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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