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商品咋还在卖
市工商局:5月1日前投入市场的允许继续销售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张店华光路一超市,仍能见到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见习记者 张童  
  5月1日起多条新规施行,其中,新《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装宣传。不少市民反映,大型商超里仍能见到“驰名商标”的身影。为何标有“驰名商标”的商品仍然在售?

调查: 部分在售商品仍标“驰名商标”
  “《新商标法》不是明确规定,今年5月1日后,所有‘驰名商标’商品下架吗?”卢女士在逛超市的时候,发现“驰名商标”商品仍旧存在,对这一现象,她觉得不解。
  4日上午,记者在张店多家大型超市看到,许多标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并未下架。米醋、酱油、花生油、乳制品、面条、啤酒、白酒、红酒等商品中,许多品牌的外包装上都标注着“驰名商标”的字样。
  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仍有标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在售。“我们接到总部的通知,凡是5月1日前生产的、标注‘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仍可以上架销售,但5月1日后生产的‘驰名商标’商品就不准进入卖场了。”
  另外一家卖场的负责人也表示,已经给各大企业通知,5月1日之后,不再购进标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对于货架上在售的商品,仍会继续销售,暂时不会下架。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只有一人表示购物时会关注“驰名商标”。
  “比起‘驰名商标’字样,我更关注超市折扣印花字样。”正在选购面条的张女士说。

工商:没有要求立即下架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新商标法》中关于“驰名商标”字样不准出现在商品包装上,并不是要求该类商品立即下架。“考虑到多种原因,对于5月1日前投入市场的商品,是允许继续销售的。”对于这类商品的销售,也不会给予时间限制。
  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一位工作人员说,接下来,工商部门将严查企业、生产者在商业活动、广告中标注“驰名商标”的行为。目前,市工商局还没有接到相关举报。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现在市面上销售的“驰名商标”货品,可以放心购买。如果发现5月1日后生产的、流入市场的标注有“驰名商标”商品,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