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中考政策发布
非芝罘区籍学生可报四所高中
2014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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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张晶) 近日,芝罘区教体局发布2014年中考及高中招生政策,今年芝罘区招生仍分为统招生、自主招生和择校生。
  按要求,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70%,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3.3%,择校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6.7%,上述三类招生必须按照统招生、自主招生、择校生的顺序依次完成。统招招生计划的85%用于分配指标。
  而在择校生方面,公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计划完成后,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
  参加考试的学生在5月10日至16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凡未取得芝罘区正式学籍的学生无法参加芝罘区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在芝罘区就读的非芝罘区籍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可报考烟台三中分校、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和民办高中(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
  此外,职业学校招生方面,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提前招生、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多次录取等形式,建立灵活多样的招生办学模式,完善并简化招生工作程序。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职业中专可实行注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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