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执法扩权”绑架合法权益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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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研。针对屡禁不止的违法建设和占道经营等情况,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建立破坏市容环境行为的企业黑名单,将行政处罚与居住证等社会服务体系挂钩、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等。(5月7日《新京报》)
要想让行政处罚真正见效,加强处罚的力度不失为一种方法。不难想象,当占道经营等行为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甚至与居住证等挂钩,相关主体必然要“三思而后行”。应当承认,面对占道经营等破坏市容环境行为的屡禁难绝,执法部门无疑承受着极大的压力,期望行政处罚挂钩更多罚则的心情可以理解。
需要考虑的是,即便执法权有扩张的必要,厘清权责边界是首先要做的。类似居住证所代表的社会服务,究竟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被限制,又到底能不能设立前置条件,都是需要审慎考虑的。此前就有不少地方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的收缴,私下设立“不交罚款就不能落户”之类的潜规则,以执法为由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将“占道经营”纳入征信体系虽然只是个建议,但也反映出个别职能部门为了方便开展工作,不断扩张权力的冲动。如今,全国性的社会征信体系即将建立起来,必然会对居民的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明确权力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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