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非法行医,听听律师咋说的
本报律师团成员跟您说说非法行医的那些事,给您提个醒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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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苑菲菲

  大多数读者都知道非法行医是违法的,但其实在日常生活中,非法行医的情况并不少见,有时候读者们往往意识不到。什么是非法行医?遭遇非法行医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本报律师团成员将一一为读者给出解答。
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磊: 别跟“诈骗罪”混淆了
  “非法行医罪有时候容易和诈骗罪混淆,这就要看犯罪嫌疑人造成的结果是什么样的。”付磊说,一些人打着医生的名号进行封建迷信行医或者利用仪器行医等,如果最终给就诊者造成了身体方面的损害,那么就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果造成的是财产方面的损害,对方是专门骗财的对就诊者的身体没造成不良影响,那这种行为就涉嫌构成诈骗罪。
  市民要特别警惕以“医疗、保健咨询或免费检测骨龄、血尿铅、血糖”等义诊之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或者医疗器械等产品。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当地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咨询是否经过备案。
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积武: 有些行为罪名 认定有难度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劲柏: 共犯方面 往往难界定
  邹积武说,非法行医罪的危害结果是造成就诊人员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甚至死亡,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后果有相同的地方,但是又不一样。邹积武说,非法行医罪是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罪的一种,但主体不一样。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只限于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而其他罪名的主体可以是一般人。
  目前来说,像是街头摆摊卖药、江湖郎中等非法行医的活动没有固定的场所,因此在罪名的认定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永强: 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劲柏告诉记者,在非法行医的活动中,构成犯罪的往往是进行非法行医活动的当事人,对于护士、勤杂人员、房东、掮客甚至出借资质给行医者的人,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一般很难认定为共同犯罪。
  据介绍,共犯一般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非法行医活动中,其他的比如出借资质等行为,只是违反了行政方面的有关规定,没有参与非法行医,并不触及刑法。
  据徐永强介绍,非法行医罪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其次,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指的是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等情形。
  在量刑方面,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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