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利用被评议部门、行业的直接服务对象建立评议库
评议部门作风,服务对象说了算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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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7日讯(记者 张建丽)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日前,菏泽市政府出台了《菏泽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利用被评议部门、行业的直接服务对象建立评议库,,从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调查的形式,由评议代表对被评议部门、行业进行评议。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落实市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关于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部署要求。是否令行禁止,有无“中梗阻”、“堰塞湖”现象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按承诺时限办理等问题。是否回避矛盾,不积极、不主动、不真心为群众解决问题,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作风扎实、行为规范,有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评议采取定向评议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向评议共有100分。其中服务对象评议占70分,从被评议部门、行业的直接服务对象中建立评议库,从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调查的形式,由评议代表对被评议部门、行业进行评议。另外,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企业评议占10分,县区企业评议占10分。行风热线评议10分,建立上线群众评议库,年底进行电话调查。   日常监督则是采取扣分办法。不执行关于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规定的,发现1起扣1分。上级机关转办、领导交办或由市委群工办、市长热线、行风热线、党风政风举报电话等发现的涉及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每件扣1分;被群众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每件扣1分。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被党政纪处分的,出现一例扣3分,其他人员出现一例扣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起扣3分。
  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排名末位且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取消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并对单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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