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印上机器猫,没来好运来官司
一商场被诉侵犯著作权,经法院调解与原告和解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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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王阳) 黄岛区某商场内售卖的闹钟上印有“哆啦A梦”图案,涉嫌著作权侵权,被“哆啦A梦”著作权的转授权公司诉至法院。6日,黄岛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双方均同意调解。这是黄岛区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以来审结的第一起涉著作权侵权案件。
  因出售的闹钟上印有“哆啦A梦”(机器猫)图案,黄岛区某商场被告上法庭。原告方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香港国际影业有限公司转授权,获得了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哆啦A梦”的形象许可,以及对涉及侵犯“哆啦A梦”形象的行为进行打击等权利。6日上午,黄岛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黄岛某商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庭审中,双方就闹钟是否对“哆啦A梦”形象著作权造成侵权展开了辩论。原告提交了“哆啦A梦”形象著作权授权书、被告商场所销售的侵权产品和发票、及对侵权产品采取证据保全的公证书。而被告方商场代理律师认为,商场所销售的闹钟卡通形象与原告著作权的卡通形象并不一致,消费者理应能够分辨清楚。
  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后,法官征求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经济损失数额达成一致,被告方商场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原告撤诉。
  主审法官介绍,目前仍有不少小的生产企业缺乏著作权意识,生产商品时直接使用了受大众欢迎的卡通形象,而商场、超市等作为销售方对此审查也不注意,往往就容易造成侵权。经统计,近5年,黄岛区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呈多发态势,进入诉讼的知识产权案件年均过百件。自今年3月黄岛区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成立以来,该庭已受理3起知识产权案件,该案为审结的第一起涉著作权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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