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将试行《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学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张萍) 7日,记者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日照市将试行《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15个方面66条细则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文件明文规定,学生规模3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有专职安全工作人员,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学。
  据悉,文件从学校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校舍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保卫、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共15个方面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规范。
建立安全工作小组
  在安全责任制度上,文件中明确规定学校要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和家长委员会代表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自然灾害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建立校车台账制度
  在交通安全方面,文件要求加强校车管理,对接送学生车辆定期排查,建立校车台帐。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发生。
  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查处。做好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
食堂内安装监控摄像头
  饮食安全管理方面,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培训。
  工作人员实行晨检制度,严防“带病”工作。食堂工作间安装监控摄像头,工作过程全程录像,录像内容保存15天以上。校内无饮食摊点,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出售食品、饮料、玩具的小卖部。
适时干预情绪异常学生
  教育教学安全管理上,规定教师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防止教师不当言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
  关注教职员工心理及工作状况,对师生交往过频过密现象及时了解和处置,严防侵害中小学生事件发生。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情绪有异常表现的学生要适时干预。
定期排查校园周边社区
  另外,文件中还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周边安全整治行动。定期排查校园周边社区、村居高危人群(如精神病患者等),防范犯罪分子伺机破坏。
  排查校园周边200米内有无流动摊点、“三厅一台”、网吧,出售盗版、凶杀暴力、淫秽书刊书店,经营不合格食品、不良玩具等店铺。一经发现,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查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