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打工烫伤回国索赔犯难
泰山区司法局指定律师事务所帮小伙维权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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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邱家店镇居民赵永军出国打工时,发生工伤烫伤胳膊后回国,缴纳1万6千元费用只换来不到2万元工资,也未收到任何工伤赔偿。
  7日,家住邱家店镇燕庄村的居民赵永军,拿着厚厚一叠维权搜集的资料。距离他在国外打工发生工伤,已经过去一年零3个月时间。赵永军保留着的在外打工时发放的工资条、工时记录表和医保卡,证明他去年2月到7月间,曾在阿联酋打工。
  去年2月份,赵永军在泰山区三友社区一名招工代理的安排下,缴纳1万6千元费用,到阿联酋打工。在其签订的阿联酋劳务派遣和雇佣合同里,有乙方招工代表陈法海、丙方赵永军的名字和手印,但甲方阿联酋爱德(国际)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则只打印了法人代表、地址及电话,没有手写签字盖章。
  在国内签订了该份合同后,赵永军被安排到阿联酋爱德建筑公司做工,2013年2月30日工作时被钢架台车挤住右臂烫伤。赵永军说,他在当地医院治疗了两个多月,随后病情加重只能回国。用工方安排他回国后,就没有再支付任何赔偿。
  按照该合同规定,发生工伤时甲方应按照当地国工伤保险理赔规定,进行工伤理赔,理赔款扣除事故处理费用后全额交给丙方或其家属。
  赵永军的工资条显示,在外打工期间,他只拿到工资加部分补助不到2万元,扣除所交的1万6千元费用,大半年时间只拿到4000元。赵永军称,他的胳膊烫伤后就伸不直了,干不了重活。“我只想要个说法。”他说。
  7日,记者联系到当初招工的代理陈先生,他称只负责代理招工,不是中介机构,工伤处理要找在浙江和国外的用工公司。
  浙江爱德新型建筑材料公司一名金姓经理在电话中回应,先是承认其公司在山东泰安有名叫陈法海的招工代理,随后又否认认识该代理,并称他们还有一家同名但在阿联酋的公司,负责人在国外一时没法联系。
  为了讨个说法,赵永军半年多来四处奔波。泰山区司法局为赵永军指定了山东岱青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律师鹿林说,赵永林的工资条等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证据足够,难的是其用工单位的确定及工伤认定。律师表示将继续帮赵永军实施法律援助,帮其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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