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对象分类管理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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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威海市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采用分类管理办法。A类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B类为掌握重要经济权力以及使用财政资金量较大、下属部门较多的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市区法院院长、检查院检察长。C类为人员编制少、使用财政资金量小、没有下属单位、没有收费职能的副处级以上市直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D类为市区(开发区)直部门(单位)、省级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管理机构任正职的市管领导干部。   (初文忠 丛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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