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1.63亿元建示范镇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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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7日讯(见习记者 连婧婧) 近日,为支持枣庄市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枣庄市财政部门拨付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补助资金1.63亿元。
  据市财政局赵主任介绍,这次城镇化示范镇建设采取“12+1”的模式,即,12个省级示范镇和一个市级示范镇。这笔款项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园区、特色产业聚集区、集中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镇区道路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含配套管网)、垃圾处理、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实行县级报账制。
  为确保示范镇的建设资金需要,要求各区(市)积极整合各级对乡镇的城建、交通、水利、环保、民政、商贸、旅游等各类补助资金,及时筹集、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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