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失能老人将获护理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2014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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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8日讯(记者 支倩倩 通讯员 贾帅) 8日,记者从章丘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据了解,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具有章丘市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由省、济南市、章丘市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按低保金、五保金的原有发放途径下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由各敬老院统一使用。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子女代为申请,填写《山东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由1名民政所工作人员、2名卫生院医生、1名村干部组成的评估小组,入户对申请人身体进行评估,填写《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经审核、抽查无异议的,市民政部门做出审批意见,并从下个月起为申请人发放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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