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债主写欠条 霸道男获刑
他买别人的车,3万元尾款一直不还,反殴打逼迫债主写欠条
2014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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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8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马丽娜 许胜男) 刘某于2012年买下林某的一辆货车,车过户后,他却迟迟不支付尾款,反倒殴打上门要钱的林某,暴打之下,林某被迫写下一张欠条。近日,刘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5月,刘某以4万元买下了林某的一辆二手厢式货车。刘某仅支付了1万元款,林某就把车过户给了刘某,没想到掉进了刘某挖好的坑。车辆过户4个月,刘某以各种理由就是不归还3万元尾款。林某以刘某违约为由开走了那辆货车。
  2013年3月30日,在高区汇峰物流园,刘某纠集5个混混殴打林某,并以林某开走那辆车7个月,造成他7万元经济损失为由,逼迫林某写下“买车余款3万元已还清,并欠刘某4万元”的欠条。这张欠条还载明,“到期未还清,以林某所有的另一辆货车作抵押”,随后刘某将车开走。
  林某随后报警,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但他自以为那张有林某亲笔签名的欠条是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高区法院并没有采信。
  高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与林某达成调解协议,也赔偿了林某经济损失,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于近日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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