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出炉
吃住行等方面都划出硬杠杠
2014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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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李榕) 近日,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德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吃”、“住”、“行”等方面,切实刹住公务接待中的铺张浪费之风。
  《办法》明确提出,国内公务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德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对象应当在住宿宾馆或公务活动地点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不得安排宴请,可安排工作餐一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住宿方面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者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针对公务人员打着公务的幌子多吃、多用、多占的“特权”行为,《办法》提出,各级党政机关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学习考察,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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