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顾客可凭消费单据索赔
2014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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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见习记者 聂子杰) 本报5月8日报道了市民陈女士夫妻两人在幸福昊庭三江野生大鱼坊吃了一斤七两大马哈鱼后,次日出现腹泻排油的症状,怀疑商家使用油鱼假冒大马哈鱼。芝罘区食药监局已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受害顾客可凭消费单据索赔。
  芝罘区食药监局在9日对昊庭三江野生大鱼坊进行了调查,“目前的调查结果是进货渠道没有问题,是合法的。”工作人员说,但是否是真正的大马哈鱼很难给出结论。“现在烟台市没有能够进行检测的设备,要检测只能送到省里。”
  之前店家称陈女士可能因个人原因才产生不适,但后来商家又否认有顾客反馈因食用大马哈鱼产生不适。芝罘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如果受害消费者持有消费凭据,芝罘区食药监局会牵头进行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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