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信托又划三条“红线”
2014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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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不得投资单一信托,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
  业内人士表示,三个连续“不得”为今后险资投资信托产品划下红线。信托专家王连洲表示,这说明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更谨慎,要求信托公司的资质更高。中国风险投资协会执行会长孙飞也表示,保监会对保险投资信托产品的规定核心是为了防控险资风险,单一信托风控措施低于集合信托,并且风险主要由信托投资人承担。
  实际上,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为险资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提供了政策依据。在此政策基础上,2013年,保险和信托的合作迎来大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已达1442.9亿元。短短一年时间,保险对信托的投资增量就上千亿元。
  不少信托业内人士表示,今后信托与保险合作将戴上枷锁,信托与保险合作范围缩窄,信托业亟需转型,保险与信托的合作也要寻求新的模式。据了解,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主要问题包括:在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类的资产集中度过高,两类占比超过了60%;同时,保险机构对信托计划投资的决策机制不健全;此外,部分保险公司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即缺乏投后管理体系的建设。    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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