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该不该被宽恕
复旦177名学生求情信背后的情与法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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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投毒案案发后,一位老师在实验室外贴上了这句话。(资料片)
     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复旦大学177名同学在《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3月31日,这封求情信被寄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放林森浩一条生路。
  这封求情信的要求和签名者的心情,和一审前被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一样,再正常不过,却遭受到激烈的批评与质疑。“刀下留人”背后,事关情理和法理之争,事关说话的权利以及同情、怜悯与宽恕。
  本报深度记者 朱洪蕾   

谢百三改变了初衷
  虽然没有在求情信上签名,但上海知名律师严义明是该信最早的提议者。
  5月15日,在接受齐鲁晚报记者采访时,严义明表示,一审结果出来后,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就曾与家人、几名医学院学生一同上门,希望他能成为林森浩的二审辩护律师,想办法为林森浩减轻责任。
  严义明没有答应,但他给林尊耀和学生们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点就是:如果认为林森浩罪不至死,能否写一封求情信给法院,就像一审中原告方所做的那样。
  15日,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向齐鲁晚报记者透露,在一审卷宗中,有被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
  得到严义明的建议后,医学院的学生们起草了求情信。随后,六名医学院的学生找到了“威望较高”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将他们对林森浩的看法告诉了谢百三,希望他能参与进来。
  事实上,在这几名学生找到自己之前,谢百三并不认识黄洋和林森浩,但对林森浩一案有自己的观点。
  一审结果出来后,谢百三曾在腾讯微博中写道:“复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判死刑发人深思。学历高不等于有善心,如心理阴暗,干坏事更隐蔽、阴险、狠毒”,“怎么可为琐事下毒?即使如你所说不想真杀人,但已死了啊,要痛心痛肺道歉痛悔啊,怎么若无其事看文学书呢?还是人吗?”
  从当时的微博可以看出,谢百三对林森浩的投毒行为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林为什么不痛悔自己杀了同学呢?他和他的家长要向对方家庭赔偿,痛心疾首地去道歉,痛悔自己的行径啊,怎么还如此轻飘飘地辩解是愚人节教训一下他呢?”
  六名医学院的学生对谢百三表示,他们认为对林森浩的判决太重了,有的学生甚至在向谢百三描述林森浩时流下了眼泪。
  对于六名学生的请求,谢百三最初觉得很震惊,“对于这样一个毒死同学的人,怎么会有恻隐之心呢?”
  但谢百三还是找了另外一些医学院的学生谈话,以此了解林森浩。从这些学生处,谢百三才知道,林森浩“平时还是不错的一个人”。
  关于林森浩为人的一些细节陆续到了谢百三那里: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林森浩捐出了节约下来的800元钱,而他平时每月的生活费仅有200多元;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也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自始至终都很热心。
  也许是这些,让谢百三改变了初衷。
签名与拒绝签名者
  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林聿是最早在求情信上签名的学生之一。
  林聿对齐鲁晚报记者回忆道,3月中旬的一天,谢百三找到他和同样选修谢百三课程的几名法学院的学生,了解林森浩的案情。
  在谢百三办公室里,林聿见到了几名医学院的学生。这几名学生拿出已经写好的求情信给他们看,请他们一起商量信的内容。
  经过几次讨论,林聿和法学院的几名同学决定在求情信上签名,并答应帮忙征集法学院学生的其他签名。“希望通过写信的方式,让法院在二审的时候能够考虑对林森浩轻判,最终通过此事来推动中国死刑废除。”对于签名,林聿和法学院的几名学生有自己的想法。
  受时间所限,在法学院征集签名的过程中,林聿他们并没有广而告之,只是找了一些认识的人,用一个晚上加一个上午的时间,征集了65名法学院学生的签名。林聿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在征集签名过程中,也有同学反对他们的做法而没有签名。
  得到这份签名后,医学院的学生也成功征集到35名同学的签名。
  信上签名的另一部分,是在3月20日晚谢百三主持的一场讲座后征集来的。
  那天晚上,能容纳200多人的教室座无虚席。讲座结束后,谢百三上台将求情信的内容读给在场的学生听,之后,他表达了对林森浩案件的个人想法。他表示,林森浩罪不至死,并希望以此进行废除死刑的努力。谢百三甚至还邀请了一名律师上台介绍他所认识的林森浩。
  台下的学生们做出了自己的选择:77名学生在信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其余的选择了拒绝。
  事情正如谢百三事后在微博中提到的那样,信上的签名是完全自愿的,在信上签名的学生,他绝大部分都不认识。
说话的权利
  3月31日,这封有177个签名的求情信被寄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这封信的内容被媒体披露后,舆论一片哗然,绝大多数都是批评与指责的声音。
  “复旦新闻通讯社”微信公众号上的一篇《痛心那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的文章中提到,“一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在媒体舆论方面似乎造成一个刻板印象——那就是复旦人的集体意识。”复旦青年法学会在人人网主页发表时评认为,联名信上有65名法律专业同学签名,作为专业学生,在这封混杂着复杂同情心和悲悯心、缺乏法理逻辑性的联名信上签名,值得反思。
  网络上对这封求情信几乎是一边倒的骂声。
  有一名网友说:“以为怜悯生命就是善,给恶人机会改正就能被救赎的,都是慷他人之慨的投机者——无论是用这种手段来获取他人对自己的善意认知,还是自我心理满足。”还有网友认为,那些求情的人,觉得有知识就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就是价值比较高的人群,是优于普通人的。他们不是在为自己的同学求情,他们只是在确认自己的优等地位罢了。
  签名者被骂作毫无人性,漠视法律,是感情冲破了理智,试图通过舆论的方式影响法律的判决,行为方式完全错误。很多人甚至在网上要求主持此事的谢百三出来解释清楚。
  网络舆论让林聿和他的同学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为此,他在知乎上发帖,澄清当时的情况,以一篇对此事的报道来告知外界事情的经过。
  5月12日下午,谢百三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关于《复旦177名同学联名信》的声明”,解释写信的目的是出于同情,不为名利。但第二天,这条微博就找不到了。
  一名受访者对指责的声音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舆论的方向一直对签名者不利,但批评者尤其是对签名者进行人身攻击的人应该明白,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不能因言获罪。因为伏尔泰曾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求情信之外
  实际上,有学生签名的求情信对最终的判决并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这封信更多的是他们个人观点的表达。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在接受齐鲁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是证据,这封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在庭审中,律师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辩论,而不是外面的民意。斯伟江称,求情的前提是林森浩故意杀人,而对此我们是有异议的,具体的会在法庭上呈现。
  林森浩的另一位辩护律师唐志坚认为,求情信是学生方面的个人表达,对法院审理案件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此前在一审中,黄洋一方提供了一份上千人签名要求严惩林森浩的信,法院也没有将之当做重要证据。 
  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多年的律师尹富强认为,从法律角度说,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或“免死”请求外,其他人类似的请求不应该成为量刑的影响因素。
  对于林森浩一案,法律人士也有不同看法。浙江大学刑事诉讼法方面的一位博士认为林森浩可以轻判,从外部看来,相较于判处死刑,对林森浩从轻处罚,出狱后他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能够对黄洋父母提供补偿。
  浙江大学法理学方面的一位博士则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补偿的提法太具有功利性,判决需要的是公正而不是功利。废除死刑是从国外传到中国来的,与宗教上的一些东西有关,并且到目前为止,美国也没有废除死刑。
  而在法庭之外,林森浩的家人试图得到黄家的谅解。唐志坚介绍,为了表示歉意,林家人已经两次到黄洋墓前祭奠。虽然家里很穷,林家还是到处借钱,筹集到了十几万元,希望黄家能够原谅。
  在去年庭审时,林森浩就对黄洋及其家属道歉,林尊耀曾经给黄洋父亲黄国强发短信,希望得到谅解。对于177名学生提出的“让林森浩照顾黄洋父母”的说法,黄国强的观点非常明确:“这怎么可能,你想我们怎么可能在身边养一条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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