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氏族人为官靠“经营”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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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房氏太夫人墓碑及墓志铭拓片,其碑立于今济南历城西彩石村。(资料图)
   本报深度记者 张榕博                                      
  在朝代更迭的中国中古时期,唯一不变的社会法则便是农耕、商贸和仕途之路。被称作大姓豪族的房氏家族内部制定了农商助仕,官宦反哺的家族生存法则,从汉末到唐中,这个家族社会中的农民、商贾和“公务员”都以各自的角色维系整个家族的生存,个体与集体的诉求在那时悄然统一。
  一个几百、甚至上千人家族的主要收益来自家中在朝廷做官的俸禄,从西汉以降,这种“高薪养官”并不罕见,这不仅因为官员家庭可以在经济上有一定政策性收入,还会免除赋税。于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齐州房氏在北魏、东魏、北齐时期便一直致力于仕途,从房雅、房豹,乃至隋唐的房彦谦、房玄龄父子,房氏家族子弟始终居于高位,成为家族发展的重要保证。
  “官俸较高,仕宦所得一直是房氏家族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周尚兵说。而由于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同,人们在选择职业时就形成了以“推择为吏”为先、以“治生商贾”为次、无可奈何之下才从农的社会心态。
  不过,对于尚未在仕途上有所斩获的家族而言,发展经济,积累财富而入仕便成为家中的首要目标,甚至家族庄园经济的生产不是为了经商,而是赚钱入仕。
  为何要赚钱入仕?周尚兵解释说,这并非当时的不正之风,而是当时选官制度造成的。淮阴侯韩信“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遂为乡人所笑。
  周尚兵考证,乡官在推择本乡人才为吏时,须要考察两个方面:一是家境富裕,二是修有善行。而财富还能换来对乡里的乐善好施,增加口碑。
  换句话说,要在乡举里选的官员推荐制度中胜出,不仅需要才能,还需要一定的财富。即使在今天,这种方式依然在我国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基层选举中奏效。
  虽然无从考证房氏家族如何利用财富支持子弟入仕,但从房家一份《四民月令》家庭生产及交易活动时令表便可以看出,房家家族庄园涵盖大田生产、园圃种植、林木种植、饲养采集、蚕织和酿造,几乎全年都有种植和产出。这不仅成为家族子弟入仕的“敲门石”,同时还是官员“养廉”的基础。
  房氏的庄园经济蔚为可观。他们在济南城的产业涉及饮食、宾馆、粮食加工、药材、娱乐、果林种植、粮食生产、畜类养殖等多种行业,但这只是其家族产业的一小部分,在赵山之阳的乡村之家亦应当有大量田产,《隋书》云房彦谦“家有旧业,资产素殷”,当是指其城乡田产而言。
  除了大力发展庄园经济,房氏不忘学以致用,一手好字也为他们赚了不少钱。房彦谦父子都“工草隶”,尤其房彦谦“又善草隶,人有得其尺牍者,皆宝玩之”。房氏既为著名书家,题写匾额、墓志铭之类所得诸项润笔之资当是家庭经济的一大来源。在平齐郡时,房景伯仅靠书法技能就得以“佣书自给”,还能供养母亲及弟弟房景先等读书。
  随着唐代推行科举制而引发了士族迁居中央、城市的迁徙潮流,齐州房氏后人亦莫能例外,房氏诸宗支大多迁离齐州以利科举干禄,房玄龄子孙都成为城市中的官僚集团,而乡里的家园只成为调养身心的临时住所。
  不过从事举业依然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这包括应举之前十年苦读的书籍文具及束脩费用、应考期间的行旅住宿费用、考前行卷费用等等。齐州房氏后人为了科举,虽然离开旧有的庄园,但仍不忘重置产业,成为城居地主。而因为当时举业法令禁止工商之人干预仕伍,房氏后人自然选择了能致富而不影响仕途、以庄园为主要内涵的“农”。
  齐州房氏后人居城而从事举业的子弟,现所知有房承先、房习祖、房鲁、房逸、房兴昌等五人,他们在当时的洛阳置产兴业。于是,敦家学、谋科举、人城居、置庄田、营货殖,这是唐代齐州房氏后人的主要生活方式,也构成了房氏子弟“仕”与“农”交织的生活画卷。
  而对于房氏后人,除了进朝做官的子弟可以通过家庭经济与政治资源参加科举,大部分房家后人则进而转为农民和商人,这也就是当时盛行的“不仕则农”。而“不仕则农”作为唐中期以后中国人治生选择的途径,不徒是齐州房氏,在随后的制度演进中还被固化成了山东几十个文化世家共同的“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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