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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市民最不满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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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记者从潍坊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得知,根据2013年潍坊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全年统计分析显示,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电信营业商提供的服务依旧是消费者“最不满意”服务。电信服务类申诉332件,占服务申诉的57.74%,高居服务类申诉的榜首。互联网服务投诉较2012年增加,全年受理此类申诉201件,占服务申诉的34.96%。
  2013年潍坊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全年统计分析显示,电信服务类申诉332件,涉及到的问题包括网络信号、套餐、资费、变相消费等。电信公司新推出的部分业务因网络覆盖、信号、技术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无法正常使用,与宣传和承诺严重不符。
  另外,套餐项目繁多,退订难。有电信运营商常常推出名目繁多、项目复杂的套餐业务,多数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清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即使存在乱收费现象也难以察觉。
  一些电信运营商在向消费者介绍时,资费告知不到位。有些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包月类、订阅类等短信服务或通过广告、电视等媒体开展短信竞猜时,未明示或虚假标示收费方式、资费标准等。
  一些消费者投诉,他们在使用电信服务时,遭遇强制或变相消费。有的电信运营商在未经用户申请或予以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或增加“彩信”、“炫铃”、“来电”等增值服务业务,或对其赠送的业务到期后,在用户未确认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不主动给予取消。
  代理商代理业务不规范,也是投诉的热点之一。个别代理商销售的卡内话费金额不足或提前将卡激活使用、更改套餐;或利用运营商推出的预存话费赠手机业务,向消费者赠送翻新手机等。
  除此以外,互联网服务投诉增加,2013年全年共受理此类申诉201件,主要问题有宽带开通不及时,同时存在网速慢、信号不稳等情况,使消费者无法正常接受服务,但在收费方面电信运营商却以包月或包年服务为名拒绝退费;网线宽带实际使用流量与定制的流量标准的不符,达不到定制流量标准;售后维修服务不及时,报修后往往两三天才能修好,耽误消费者的正常使用;使用手机上网业务时,手机提示的流量与实际缴费的流量不符,导致消费者要多承担上网费用等。
本报记者 赵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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