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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开业前上报派出所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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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史学森) 记者从德城公安分局了解到,旅店开业、歇业等都要提前一周书面报告辖区派出所,这是公安机关加强对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举措之一。
  德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求全区旅店业在开业、歇业、转业、停业、迁移、更名的前一周,必须书面报告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上报治安大队对旅店业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全区旅馆数据准确、详实。
  日常管理中,多方位搜集违法线索,并进行全程跟踪,反复督导其整改落实;对责任意识淡薄、屡教不改、无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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