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办门诊大病不用去市社保局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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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8日讯(记者 曹思扬) 自20日起,市内六区申办门诊大病的参保人,选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定点的,无需再到市社保局办理,可直接到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所在的市内三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自20日起,市内三区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始承办定点在社区医疗机构的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业务,主要包括门诊大病材料受理审核、待遇核定、证件发放、年审等多项工作。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开发区、城阳区的参保人在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时,如果选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就无需再到市社保局申办业务,可直接到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所在的市南区社保局、市北区社保局、原四方区社保局、李沧区社保局等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医疗年度到期需变更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也可到上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另外,自今年3月起,市内六区已经全面实现门诊大病医疗费即时结算。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开发区、城阳区的门诊大病患者,在其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全部实施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医疗费达到规定的起付标准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他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在此基础上,胶州市、平度市、即墨市也于5月陆续实现了门诊大病医疗费即时结算。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选择医院作为本人定点的参保人申请办理门诊大病,仍要到市社保局医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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