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校技校试点“双证互通”
技校生也能拿学历证了
2014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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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18日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沈宏娟) 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双证互通”试点工作。这就意味着技工学校的学生在学得技术的同时,也能有望进入大学进行深造。
  从2014年起,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的学生学业考试合格,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试点技工学校学生学业考试合格,还可申请“3+2”或参加全省统一的春、夏季高考;试点中职学校学生参加技能鉴定时,可免除考前培训,专业课平均成绩可作为理论考试成绩。试点学校的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家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享受有关奖励和免试升学政策。同时,试点学校也将推进教学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和学生特点的新型课程体系。
  《意见》的实施将根据自愿的原则,试点学校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学校相应专业学生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由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实施,合格者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试点技工学校可向教育部门申请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试点学校按照隶属关系以正式文件分别向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提出试点申请,同时分别向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学历证书申请和技能鉴定资质申请,填写《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申请表》,并附试点专业的论证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经过有关部门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学校、试点专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试点技工学校提出的学历证书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审批试点学校提出的技能鉴定及资质申请。
  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确定的试点学校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时间截止为每年的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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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连续三年没招生将直接取消
  近日,教育部门下发了《枣庄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今年教育局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将更加严格,对于全市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
  今年枣庄市教育局对中职学校的专业进行优化调整,重点调整的是与当地产业结构匹配度低、盲目开设和重复开设的专业;师资、设备严重不配套、教学质量差的专业;没有生命力、招生数量少的老专业。市直中职学校重点建设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配套的专业(专业群)。原则上国家级示范校、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确定为国家、省重点投入建设的部分上述专业,其他中职学校进行错位调整。计划到2015年底,原则上省级规范化以上中职学校将专业设置逐步调整为5至7个专业,其他中职学校调整为1至5个专业。
  依据区域产业规划和专业布局,教育局将实行严格的专业论证和申报制度。同一区(市)域内职业学校的骨干(主体)专业不重复设置,凡全市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对连续三年没有招生的或隔年招生的专业直接取消,对连续两年招生不足30人的困难专业暂停招生。目前,各中职学校专业调整方案正按照要求6月1日前上报至教育局。 
     本报记者 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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