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交警市区大队开展5月份以来第9次集中治理行动
本月不按规定用灯已查千余起
2014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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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21日讯(记者 邓兴宇) 20日21时,菏泽市公安交警市区大队开展了5月份以来第9次集中治理行动,大队出动警力200余人、警车40部、拖车2部,在中华路、中和路各路口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定点查处,当晚检查共查处酒驾4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余起。这也让5月份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数量达到1000余起。
  据了解,此次重点查处酒后驾驶、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中和路与广福大街交叉口定点查处点,短短15分钟就查处涉嫌故意遮挡号牌1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8起。
  检查中,交警发现部分驾驶员对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灯光认识模糊,缺乏使用近远光的基本常识,严重影响道路行车安全。司机李某在接受现场处罚时感觉自己挺委屈,竟然想以自己近视眼,开近光灯看不清路为由向执法交警求情。但执法交警依然对其做出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22时许,中华路与广福大街查处点,一男子驾驶黑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当执法交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就闻到明显的酒味。执法交警马上让其靠边停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该男子却一直不配合测试,还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经过交警近20分钟的耐心劝说,该男子才同意测试。经过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显示为151.8mg/100ml。根据相关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男子已涉嫌构成醉酒驾驶
  另据交警部门统计,5月份以来,通过9次集中治理,共查处无证驾驶57起,酒后驾车31起,涉牌行为21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0余起。交通事故由4月份的平均35起,降到现在的平均27起,涉酒交通事故降低了40%,因酒驾造成的人员受伤下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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