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普法应该落到实处
2014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冯波
  为了减轻病痛,滕州市界河镇年近七旬的张大爷,在大门外种植罂粟,后被界河派出所民警发现。考虑到老人的初衷,派出所予以了警告处罚,最终张大爷自行铲除了罂粟。(《齐鲁晚报》5月13日报道)
  大量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可能老百姓都知道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具体数量如何界定,处罚措施是什么?很多人就不一定清楚了。其实,我国各地各级司法部门每年都会进行全面的普法活动,但多年来常常是形式大于内容,因敷衍应付的不在少数,不但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可以说收效甚微。
  政府部门年年普法,公职人员还要组织考试,而普法工作浮在上面不能沉到基层民众当中去,普法的意义和作用就要大打折扣了。这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重新审视全民普法的工作,究竟怎样才能让老百姓切实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所以,适当及时地改变目前的普法形式势在必行。
  笔者以为,首先,各地各级司法部门筛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制成册,适时地向群众发放。其次,司法部门可以定期对民间的法律讲解员进行培训,或者直接委派法律工作者,利用休息日或者其他专门时间,组织普法学习活动。第三,普法活动应利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比如放电影视频,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悬挂普法条幅,相关法令上墙等;同时结合司法部门的专家讲解,或将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编成剧本交给公益性演出团体进行公演,结合群众生活中的司法纠纷使其现身说法等等。最后,建立健全全民普法的长期制度,对承担普法任务的单位与相关责任人,予以定期考核,并严格奖惩措施。
  总之,只有多措并举,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力避形式主义,不做运动式普法,才能将普法教育落到实处,而不至于年年普法,老百姓却不知法为何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