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债关键在于厘清央地权责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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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地方政府借款渠道较多,担保及偿付责任相对混乱。很多借款最终用于地方公共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借款人或偿付人不是最终用款人——地方政府。
  这样做,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为防范财政风险设置的“隔离墙”,但实际上,却对市场中的正常借贷关系形成了较强冲击。正是因为这样的运行模式,由债而起的财政风险,很可能转化为银行风险。
  从全球来看,地方政府借债也有不少教训。去年,美国底特律市政府破产便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地方政府资不抵债的典型。脱钩地方融资平台就是要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令发债、偿债和债务监管有章可循。进一步讲,规范政府融资渠道的深层意义已经超越了防范财政风险,成为构筑现代地方政府治理结构的内容。 
  现阶段,我国地方可支配财力的40%来自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失衡的主要原因还是办的事情多,而收入来源少。地方借债是解决收入的办法,但如不重新划分事责,那么借到再多的钱也不够花,财力不足的问题依然不会得到根本解决。
  就当下的中国而言,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责,才是决定地方债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特别是那些中央和地方都有责任的交叉性事务,比如社会保障、基本医疗等,如何分摊支出责任,又如何建立资金的常态化供给渠道,更值得引起关注。(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何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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