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女童早教班内烫伤
家长希望涉事幼儿园能够积极承担责任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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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雅被烫伤的胳膊需要定期换药。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5月26日讯(记者 路帅 孟杰) 近日,一岁半的小雅在幼儿园吃早餐时,不慎将一碗热汤碰倒,滚烫的汤水将小雅的右手臂烫伤,经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事情发生后,小雅住院治疗,但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却始终没有露面。孩子的家人对幼儿园的做法非常不满,希望园方能够积极出面承担责任。
  26日下午2时30分,杨先生夫妇带着小雅来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因为担心烫伤会留下疤痕,他们专程从金乡老家赶来询问专家。
  “孩子是一周前在幼儿园烫伤的,当时右手臂全是大水泡,孩子才1岁半就遭这罪……”小雅的妈妈张女士说,5月11日,他们将女儿送到金乡县青华伟才幼儿园上宝宝班。19日上午8点10分,她突然接到幼儿园电话,说女儿吃饭时被烫伤了,让她赶紧去幼儿园,此时距离小雅离家入园还不到半小时。刚进幼儿园大门,张女士就听到孩子的哭声,跑进幼儿园医务室后,看到生活老师正抱着小雅,小雅的右手臂通红,布满水泡,疼得哇哇大哭。 
  “老师说吃早餐时,盛了一碗热汤放在矮桌子上,孩子一碰就倒了,热汤全洒在了手臂上。”小雅被烫伤后,园方的处理办法让张女士很不满。“园方没有及时送孩子去医院,只是在医务室简单处理,后来还是在家长强烈要求下,园方才用校车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 
  小雅的爸爸杨先生说,自小雅烫伤住院后,只是孩子所在班级的老师来看过几次,幼儿园负责人一直没有来看过孩子。“事发后,我多次联系幼儿园董事长,他都以出差在外地为由,拒绝和我们见面。”    金乡县青华伟才幼儿园的执行董事长张传法告诉记者,小雅出事后,园方曾安排孩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到医院进行探望。“事发当天我正在外地,之所以没有露面去看望,是因为心存顾虑。”张传法说,“孩子出了事,我们有责任,当时有点担心孩子家长情绪激动,就没有去医院探望。”
  “在小雅治疗结束后,我们会和孩子家长共同商议解决方法,并会承担应负的所有责任。”张传法说,如果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幼儿园也会承担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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