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巨款遭拒竟持斧砸伤他人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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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26日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盛春坤 宫同科) 只因邻里土地纠纷,曲阜的张某竟逼迫邻居签订15万借款条,遭邻居拒绝后,手持斧头将邻居右腿砸断。近日,曲阜法院审结此案,张某因敲诈勒索罪与故意伤害罪获刑3年,赔偿伤者经济损失2万余元。
  据了解,曲阜市王庄镇的村民张某常年在外打工,2013年6月份回到曲阜老家后,怀疑同村村民李某、孔某所种植的耕地有一部分是自己家的,便前往李某、孔某家中质问,并发生争执。村委会介入协调,因时间久远,无法确认争议土地归属,张某便认准了李某、孔某趁其在外打工合伙侵占其耕地。
  事后,张某心生怨恨,便计划对两人实施报复。2013年12月15日中午,张某以协商土地纠纷为名,将李某单独叫到家中,交谈中张某突然拿出斧头,要求李某拿出15万元作为土地赔偿金。遭到李某拒绝后,张某恼羞成怒,抡起斧柄将李某右小腿打断。剧痛之下,李某被迫写下欠条,答应一周内将15万元交给张某。
  同日傍晚,张某故技重施,将年过六旬的老汉孔某叫到家中,勒索1万元土地赔偿费。迫于威胁,孔某当晚便让家人送来一万元现金。不料张某变本加厉,再次向孔某索要两万元,并进行言语威胁。李某、孔某随即报警求助。2014年4月,张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至曲阜市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在敲诈勒索未遂后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小腿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考虑到张某当场认罪并对受害人作出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伤者经济损失两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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