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柴油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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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26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孙明金) 牡丹区一村民非法储存柴油,所储柴油主要是自用,少量出售给村民,经群众举报,目前已被牡丹区安监局依法查处。
  近日,牡丹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村镇有人非法储存、经营柴油及汽油。接到举报后,牡丹区安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举报对象位于李村镇西高寨村,其家中东屋内设有一地上卧式储罐,设计容量4.3吨,内储有少量柴油,现场未发现任何勾兑、提炼汽柴油的设备设施和原料,属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储存危险物品。
  经执法人员询问和对周边村民走访得知,举报对象家中有两辆联合收割机和两辆旋耕机,所储柴油主要是自用,少量出售给村民。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举报对象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储存、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目前,李村镇政府和西高寨村村委会已将举报对象用于零售柴油的地磅没收,将其东屋对外的门封堵,并警告其在没有依法进行审批许可前,不得进行柴油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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