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门联手助建农村幸福院
每处可获9万元建设补助,明年增至326处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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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林伟强 曲桂贤) 日前,威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民政部门将联手公安、财政、卫生、物价等16部门助建农村幸福院。根据意见要求,截止到2015年,全市将建设农村幸福院326个。此外为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国家、省和市将给予每所农村幸福院9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据了解,农村幸福院是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村建设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养老院。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57.9万老年人,其中大多数生活在农村。
  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人逐年增多,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威海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把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到2015年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
  记者了解到,此次16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其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保障农村幸福院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闲置的医疗机构、厂房等资产处置,要优先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民政部门将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互助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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