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可按约定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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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26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孔宪军 于新蕊) 26日,《2014年聊城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有关补充规定公告》发布,就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有关问题作补充规定。
  2012年我省招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报考今年的定向考录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服务满2年且完成首次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2年(含)以后又签订续聘合同的,不论其续聘合同是否到期,均可报考今年的定向考录职位。 
  截止到5月29日报名前,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今年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但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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