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旅游局排查汛期旅游安全隐患
水上项目须配救生员
2014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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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李超) 近日,市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旅游景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将汛期安全预警工作作为灾害事故防范工作的重点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旅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各区县旅游局要针对本地区旅游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汛期旅游安全督查方案,对本辖区重点景区点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A级旅游景区(点)要针对汛期景区(点)内的道路、桥梁、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老旧房屋等部位,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事故隐患风险评估,对危险部位实施必要的现场监护和管制,同时要对景区(点)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进行一次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对有水上旅游经营项目的单位要强化汛期水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汛期水上旅游工作规程,落实主要领导、救生员、安全员带班、值班制,落实救生器材配备到位率,确保水上旅游项目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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