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建设实行并联审批
2014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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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加气站项目按照商业用途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市发改委、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市政公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出具审查意见,实行并联审批。
  据了解,加气站建设应当按照商业用途以招拍挂方式供地。为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参与加气站建设,在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无重大冲突且不影响近期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临时使用自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下同)或采取土地租赁、联营(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下同)等方式建设经营加气站。
  在加气站的手续办理方面,济南将简化项目手续,加气站项目按照商业用途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市发改委、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市政公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出具审查意见,实行并联审批。同时加气站的手续办理也将更加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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