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4日讯(见习记者 陈晓丽 记者 李钢) 4日,省卫计委召开有关“单独两孩”政策的电视电话会议,对单独两孩政策、一孩生育登记等作出具体部署。我省要求,在一孩生育登记手续上要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登记部门不能随意附加潜在条件或处罚措施。 “准生证”办理难,一直备受诟病。此次,我省决定取消一孩“准生证”,将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改为生育后免费办理生育登记。但仍有不少居民担心个别部门会暗地增加前置条件,造成新的“登记难”。 6月4日,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上要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凡是属于我省计划生育管理的合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在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并实行首接负责制。 该负责人表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掌握一孩出生信息,以便加强计生服务管理。对于群众不主动登记或不如期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核实情况,为其办理或补办登记。但是,登记部门不能随意附加潜在条件或处罚措施。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居民有配合行政机关进行一孩登记的义务,而且登记后的回执是作为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和再生育审批的证据。 据了解,在改生育登记前,《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往往是生育保险办理、上户口等所需要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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