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考期间,淄博市实验中学周边新村西路、南京路路两侧非机动车道、最外侧机动车道作为接送考生车辆停放区,允许接送考生车辆顺向靠边停放。 市实验中学北门门前空地及最外侧机动车道作为接送考生临时停车区(最外侧机动车道分道线摆放锥筒),西侧为进口,东侧为出口,允许接送考生的车辆(包括出租车)进入该区域停车上客、下客,即停即走,禁止长时间停放。北门摆放临时停车标志,内容为:接送考生临时停车区,即停即走。 淄博中学考点接送考生的大型客车统一停放在学校停车场内,小型车在停车场停放不下的情况,可临时停放在中润大道道路两侧及淄博中学东侧小路,单排顺向停放。 淄博十一中考点接送考生的大型客车统一停放在柳泉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小型车不准停放在柳泉路,可停放在兰雁大道和鲁泰大道。 本报见习记者 唐菁 刘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