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4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6月4日7时许,沂源交警大队设点早查。一骑摩托车驾驶员被查后却拿出了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 车号为1H***的二轮摩托车沿路行驶,民警询问时,驾驶员出示C1的驾驶证称有摩托车驾驶证。经民警查证其摩托车驾驶证早已注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准驾车型不符的宋某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民警说,拥有C1驾驶证,若想驾驶摩托车需带相关材料到车管所办理增驾业务才能上路,否则准驾车型不符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及相应罚款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