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6月4日讯(记者 韩微 通讯员 吕腾 高焕民) 4日,记者从枣庄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等情况的老年人,可获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其失能程度的情况给予的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近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在枣庄市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失能老年人可领取每月60元护理补贴。据悉,枣庄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枣庄市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其子女,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对申请人能力等级进行评估。评估符合条件的上报区(市)审批,同时,要求审批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申报对象身体状况进行入户抽查,并在村(居)公示。 为保证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民政局部门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机制,以期今年8月底前完成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工作,上报核定人数,确保补贴的及时发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