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记者 蒋龙龙) 6日,记者从济南建设网获悉,济南市二环南路建设工程(东段)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冻结期限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据通告,济南市二环南路建设工程(东段)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冻结范围为二环南路1577号,二环南路1511号,二环南路1299号,二环南路1077号传达室、房屋,二环南路666号、669号传达室、院墙,二环南路500号传达室、院墙,二环南路366号传达室,二环东路12550号传达室,山东奎达水暖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山东省桃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山东中新文化有限公司院墙,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领秀城地块房屋(舜耕路至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院墙)。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通告指出,冻结期限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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