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6月11日讯(记者 侯艳艳 通讯员 路明 福基 林山) 10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召开案件通报会,对烟台欣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向400多名受骗群众进行了通报。目前,警方已查封8000多万非法资产,主要犯罪嫌疑人武明钢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12月24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在侦查一起非法吸存案件时,发现烟台欣峰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武明钢以投资、承包海区等借口,通过打借条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月息高达6%左右。本案历时长久、涉案人员众多、资金数额巨大,为防止不法财产转移和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芝罘警方果断于当天立案侦查,并将公司负责人武明钢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先后查封了武明钢名下的房产、投资及股权等资产,资产总值8000多万元。 有群众认为,武明钢打借条借款不是非法集资。对此,芝罘警方依据有关法律解释,打借条只形成了表面的借贷关系,其实质是利用高息非法吸存,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目前大多数的受骗群众还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影响了警方的办案进度。”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孙成竹说,警方正全力追缴涉案款项,争取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希望受骗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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