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借条非法集资,主嫌犯被刑拘 |
8000万元非法资产也已查封;至少400人受骗,警方呼吁尽快报案 | |
- 2014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侯艳艳 通讯员 路明 福基 林山) 10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召开案件通报会,就烟台欣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向400多名受骗群众通报。目前,警方已查封约8000万元非法资产,主要犯罪嫌疑人武明钢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12月24日,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侦查一起非法吸存案时,发现欣峰投资公司经理武明钢以投资不良资产买卖、承包海区等借口,通过打借条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月息高达6%左右。本案历时长久、涉案人员众多、资金数额巨大,为防止不法财产转移和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芝罘警方果断于当天立案侦查,并将欣峰投资负责人武明钢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先后查封了武明钢名下的房产及股权等资产,总值约8000万元。 有群众认为,武明钢通过打借条的方式借款不是非法集资。对此,芝罘警方依据有关法律解释,打借条只是在表面上形成了借贷关系,实质却是利用高息非法吸存,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通报会上,追回的约8000万元资产何时返还成了众人关注的问题。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孙成竹答复:武明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复杂,受骗人数众多,警方首先要查明犯罪事实,然后依法移交到检察机关和法院处理。追缴的涉案资产也将随案最终移交到法院依法判决返还。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大多数受骗群众还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影响了警方的办案进度。”孙成竹说,警方正全力追缴涉案款项,争取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希望受骗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武明钢亲戚转移资产的问题,警方当场答复,参与非法集资和帮助转移资产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也会被依法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