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姜波 邹德禄) 10日上午,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莱山区轸大路上查获一名未带行驶证的驾驶员,驾驶员赶紧给朋友孙某打电话,让他来送行驶证。让民警意外的是,来送证的孙某竟是一名“隔夜酒”司机。最终,孙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日上午10时许,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莱山区轸大路巡逻时拦停一辆车。经检查,民警发现车辆没行驶证。驾驶员张某赶紧给孙某打电话,孙某没多说什么,只说马上送过去。 不久,孙某开车赶来,将行驶证递给了张某,同时和在一旁的交警说“行驶证送过来了”。说话间,交警闻到了孙某身上有酒味。“这名驾驶员可能喝酒了。”民警便要对驾驶员孙某进行酒精检测。孙某忙解释说,早上肯定没喝酒,可能是前一天晚上喝多了,嘴里还有味。经测试,孙某的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最终,来送行驶证的“仗义哥”孙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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