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向当地司法所报到,登记的电话也打不通 |
缓刑期间不服监管被收监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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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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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马某被法院判了缓刑,本应在社区实施矫正,却一直不到所在地司法所报到,手机也打不通。日前,莱山区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人员马某收监。这是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以来,莱山区首例社区矫正人员不服从监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14年1月,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莱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同年1月27日,莱山区司法局对其宣告实施社区矫正。此后,马某去向不明,一直没有到居住地所在的滨海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其在司法局登记的手机号也一直无法接通。 滨海司法所多次会同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追查其下落,亦不知其去向。至此,马某脱离监管达4个月之久。 鉴于马某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的有关规定,莱山区司法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向莱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马某收监执行的建议书。 莱山区人民法院根据莱山区司法局提出的“提请撤销缓刑审核表”、“撤销缓刑建议书”及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对不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马某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目前,马某已被送往山东省烟台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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