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吴江涛) 11日,烟台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黄标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从11日的检查情况看,不少大货车未取得环检标志,有的私家车环保标志张贴也不规范。11日的路查,执法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今后,环保、交警等部门还将继续联合执法,对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市区黄标车禁行区域也已经划定,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黄标车,6时至22时将被禁止进入市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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