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6月11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李利华 潘辉 张明河 任玉堂) 东昌府区的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轧过在公路上晾晒的棉籽皮,导致车辆打滑失控翻入路边水沟。事故造成张某死亡,张某家人在与晾晒棉籽皮者李某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4月6日晚上7时半左右,张某驾驶着自己的小型客车沿乡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行至郑家镇后景屯路段时,没想到轧上路上棉籽皮后打滑失控翻入路西水沟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队现场测量张某所驾驶的小型客车侧滑起点距路东边缘20厘米;侧滑长度为3310厘米。但是并未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队事故科出具一份证明,张某车辆侧滑印迹北侧有李某晾晒的棉籽皮。 张某家人在处理完其后事之后,多次找晾晒棉籽皮的李某讨要说法,但是李某一直很强硬,不予正面回答。无奈之下,张某家人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庭审后认为,李某在公路上晾晒棉籽皮,虽然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张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因,其也未尽到注意义务,因此在本次事故中,张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即承担本次事故70%责任,李某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即承担本次事故30%责任。赔偿张某的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小客车车损、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6522.5元。 现在正值麦收时节,在马路上晒麦子、粮食等物品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晾晒者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晾晒粮食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场地,千万不要在公路上晾晒。另外,在马路上晒麦子,还会对麦子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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